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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新《公司法》下董监高责任变化丨上海仪电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4-10-11

1010日上午,上海仪电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副总经济师、集团本部中层干部、各重点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三级企业党政负责人,以及集团本部法务、合同管理员、合规联络员,仪电系统法务合规工作条线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仪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毛辰主持。

 

本次会议以“现场+云端”的形式召开,除现场主会场和分会场外,外省市子公司相关人员在线上积极组织参与了本次学习。



会议邀请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权益合伙人,集团外部董事吴坚律师作“新公司法下董监高责任变化”专题讲座。吴律师从强化维护资本充实责任、完善勤勉忠实义务、职务行为损害赔偿、事实董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赔偿责任、董监高刑事责任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新《公司法》,引导与会人员从实践角度领悟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法治精神,对如何将新法规与仪电工作的实际相结合,高质量地推进改革深化提升任务,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指导。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毛辰围绕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从“提升两能力,发挥三作用”提出要求。

 

第一,全面提升两种工作能力。一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坚持关口前移,切实避免“小问题”产生“大案件”;坚持重心下移,聚焦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加强子公司合规管理建设;坚持协同联动,构建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机制。二是提升纠纷处理能力。一方面要配齐配强专业法务人员,通过对案件的应对和复盘,锻炼实战能力;另一方面要善用集团律师库的优质资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第二,充分发挥三类主体作用。一是发挥企业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企业领导要在思想上尊法,行为上学法、守法,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切实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二是发挥总法律顾问/合规负责人的把关作用。主动跨前,督促业务部门压紧压实“第一道防线”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经营决策坚决说“不”;聚焦重点,严格做好重点领域事前把关和事中跟踪。三是发挥法治人才的专业作用。立足企业功能定位与发展需求,将法治人才引进、培养与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构建一支精通业务、素质过硬、战斗力强的法治工作队伍,为仪电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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